據國家食品風險評估中心消息,為使消費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相關信息,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擬對《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進行修訂。
標簽作為食品的身份證明,是向消費者說明有關食品特征、成分和功能的主要載體,也是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大部分國家都對食品標簽分別制定了法律、法規及標準,并授權政府行政部門監督實施,體現了各國對食品標簽管理的重視。
據食品伙伴網輿情監測數據顯示,僅2016年下半年共監測到“食品標簽”、“營養標簽”相關新聞報道28512條,論壇2587條,微博原發、轉發21199條,微信45424條。從中可以看出,“食品標簽”、“營養標簽”輿論關注度較高。
自2013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在發布《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钡乃痉ń忉尦雠_后,職業打假人紛紛對準技術含量不高的標簽打假,甚至標簽中的錯別字、大小寫問題都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GB 7718為由提出十倍賠償,并得到法院支持,很多中小企業叫苦不迭。食品企業因打假被迫賠償金額成倍增長。企業在賠償的同時,往往還被監管部門處罰,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經濟上的損失和時間、精力上的消耗,嚴重影響了企業生產和銷售的正常運營。根據部分監管部門統計結果顯示,職業打假涉及包裝標簽問題的索賠案例比例大,直到新《食品安全法》出臺,新法加入了標簽瑕疵條款,標簽打假的勢頭有所遏制。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修訂,關系到食品企業、消費者、監管部門和打假人的各方利益,修訂負責部門也采取比較謹慎的態度。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修訂工作之前,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專門分別設計了針對食品從業者和消費者的調查問卷。希望通過全面的調查,了解食品企業和消費者對食品標簽標識的需求,以綜合各方觀點,提高標準的合理性,讓標準既起到推動行業良性規范發展,又充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